安省终止租约:业主如何合法收回单位
安省许多小业主——尤其是首次出租地库、共管公寓或投资物业的新手业主——在得知自己在终止租约一事上权力有多小时,往往感到震惊。您不能仅仅给租客一个期限、换掉门锁,或把对方的物品搬到路边。住宅租约受《2006年住宅租赁法》(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, 2006)规管,而只有租务委员会(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, LTB)才能在违背租客意愿的情况下合法终止租约。
用错误的方式去做,不仅无效,还可能让您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。以下是正确的程序。
第一步:送达正确的通知
每一次驱逐都始于一份正确、且正确送达的通知表格。用哪一份表格,完全取决于您为什么想终止租约。最常见的通知包括:
- N4——拖欠租金。最常见的通知。它在您可以向 LTB 提出申请之前,给租客一段缴付时间:按月或按年的租约至少14天,按日或按周的租约至少7天。如果租客在期限内付清全部欠款,该通知即告失效。
- **N5——损坏、干扰他人或居住过度拥挤。**第一份 N5 通常会给租客一段时间纠正问题,您才能继续推进。
- N6——非法行为或(在补贴房屋中)虚报收入。
- N7——严重问题,例如蓄意损坏或严重危害他人安全。
- N8——持续迟交租金或其他特定理由。
- N12——您本人、买家或近亲想要入住。此通知须给予至少60天的通知期,并以一个租期(或固定租约)的最后一天为终止日,且业主须向租客补偿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款项(或提供一个对方可接受的替代单位)。拟入住者必须确有真实入住意图。
- N13——拆卸、改建或需要单位腾空的大规模维修。此通知须给予至少120天的通知期,补偿金额视乎楼宇规模而定。
每一份通知都有严格的内容和时限规则。日期写错、期限算错或用错表格,是申请被驳回最常见的原因之一——让您从头再来。
第二步:向租务委员会提出申请
仅凭一份通知并不能终止租约。如果租客没有在通知所列日期前搬走(就 N4 而言,是没有付清欠款),您的下一步就是向 LTB 提交相应的申请并缴付申请费。随后您需要等候聆讯,目前 LTB 主要以视像方式进行聆讯。
第三步:聆讯与命令
在聆讯中,您必须证明自己的理据——通知有效、已正确送达,且理由成立。只有 LTB 才能发出终止租约的命令。若您胜诉,便会取得一份命令;如果命令要求租客离开而对方仍不离开,您便进入最后一步。
第四步:只有执达主任(Sheriff)才能执行驱逐
这是业主最常弄错的一条规则。即使手握驱逐令,**您也不能自行赶走租客。**只有法院执行办公室(Court Enforcement Office)——即执达主任(sheriff)——才能实际执行驱逐。换锁、切断水电、搬走租客物品,或在未经执达主任执行命令的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强行赶人,都是违法的,并可能让您面临可观的处罚。
为什么把程序做对如此重要
LTB 的程序既技术性又不容差错。一份有缺陷的通知、一个错过的期限,或一次「自行执法」的尝试,都可能让您损失数月租金,并使您面对租客的索偿。对大多数业主而言,第一次就把文件做对、并在聆讯上呈现一个干净利落的案件,才是收回单位最快、最省钱的途径。
本文仅为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每宗案件均取决于其具体事实。
WP Legal Professional 业主与租客代理服务
正确地终止租约,远比事后修补一宗因技术细节而出错的案件要省钱得多。在 WP Legal Professional,我们的持牌法律师(paralegal)在大多伦多地区的租务委员会为业主出庭代理,并提供英语、粤语、普通话和韩语服务。
立即行动。联系我们,就您的情况进行保密咨询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