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安省違反釋放條件:為甚麼第二項控罪如此嚴重
如果您在被捕後獲警方釋放,您幾乎肯定被附加了某些條件——例如宵禁、禁止接觸令,或要求您遠離某個特定的人或地點。許多人沒有意識到,違反這些條件中的任何一項,本身就是一項全新的刑事罪。無論這次疏忽看起來多麼輕微,也無論您最終是否在引發一切的那項控罪上被判無罪,都改變不了這一點。
釋放條件從何而來
因簡易程序罪(summary)或可選程序罪(hybrid)被捕後,大多數人不會被羈押至審訊結束,而是被釋放——由警方或法院簽發一份「釋放令」(release order),其中列出在案件審理期間您必須遵守的條件。常見條件包括:
- 維持治安、行為良好
- 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間接方式接觸某指定人士(通常是投訴人或同案被告)
- 遠離某一特定地址或社區
- 戒除酒精或毒品
- 居住於指定地址或遵守宵禁
- 向保釋監督人報到
這些條件不是建議,而是法院命令,在您的案件了結或法院正式變更之前一直有效。
違反條件是另一項獨立的罪
根據《加拿大刑事法典》第145條,在釋放令下處於自由狀態的人,若無合法理由而未能遵守該釋放令中的某項條件(出庭條件除外),即構成犯罪。該罪屬於可選程序罪(hybrid):控方可選擇以公訴程序(indictment)起訴,最高刑罰為不超過兩年監禁,或以簡易程序起訴。
有兩點值得強調。第一,違反必須是「無合法理由」的——在某些情況下,真實且無法避免的原因可以作為抗辯。第二,違反條件罪與原有控罪是各自獨立的。即使您在最初的控罪上被判無罪,仍可能因期間違反條件而被定罪。
為甚麼違反條件會令一切更艱難
違反條件的控罪不只是在您的案卷上多加一項罪名。它直接動搖了刑事案件中最關鍵的東西:法院願意在審訊前信任您在外的程度。
- 保釋更難獲得。 當您再次申請釋放時,法院會考量是否能信任您遵守條件。一次新的違反正是您做不到這一點的有力證據——這可能意味著更嚴格的條件、需要擔保人(surety),或乾脆被還押羈留。
- 它顯示出一種模式。 控方和法官嚴肅對待這類「妨礙司法」罪,因為它關乎對法院命令的尊重,而不只是第一宗事件的事實。
- 它會令結案更複雜。 對於輕微的初次控罪,原本可能爭取到的轉介計劃(diversion)或撤銷控罪,一旦記錄上多了一項違反,就會更難談成。
常見且可避免的錯誤
我們見到的大多數違反並非蓄意,而是因為從未仔細閱讀條件,或因生活所迫。例如:
- 回覆一位「禁止接觸」對象的短訊——即使只是說「請別再聯絡我」——仍可能構成接觸。
- 回到一個被命令遠離的地址去取自己的物品。
- 比宵禁時間遲了幾分鐘。
- 以為對方口頭說「沒關係」就能凌駕於法院命令之上。其實不能。
如果某項條件根本無法執行——例如一項禁止接觸令令您無法共同撫養子女或取回個人物品——正確的做法是申請變更該條件,而不是無視它。
如果您被控違反條件
不要以為違反條件就毫無希望。控方仍須證明您知道該條件、您未遵守它、且您沒有合法理由。這每一個要素都可以被審視。同樣重要的是,盡早與專業人士溝通,可以幫助您申請更改那些注定令您出錯的條件,並影響您的原始控罪與違反控罪如何一併解決。
本文僅為一般資訊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每宗案件均取決於其具體事實。
WP Legal Professional 刑事辯護服務
在現有案件之上再添一項違反條件的控罪,可能就是留在外面與被還押羈留之間的區別。在 WP Legal Professional,我們的團隊——包括一位經驗豐富的刑事辯護律師——在大多倫多地區各法院為客戶提供英語、粵語、普通話和韓語服務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