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主與租客糾紛
協助處理案件包括驅逐、租金問題、損害和業主與租客之間的糾紛。
我們房東-租戶服務的優勢
- 保護您的住宅或商業產權
- 解決租約爭議和衝突
- 協助驅逐程序或辯護
- 安大略省租房法律專業知識
為什麼選擇我們
我們的房東-租戶專家為業主和租戶提供實用的法律解決方案,幫助高效解決爭議,同時保護您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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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省業主與租客委員會(LTB)案件代理
安省的住宅租賃糾紛受《住宅租賃法》(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, 2006)規管,由安省業主與租客委員會(LTB)裁決。我們在大多倫多地區同時代表業主和租客,處理的事務包括欠租及迫遷申請、業主自用(N12)糾紛、維修保養投訴、非法進入及騷擾申索,以及租約結束後的賠償申索。
在LTB出庭代理完全屬於安省持牌法律執業者(paralegal)的執業範圍,我們的團隊經常出席LTB聆訊(現時主要以視像形式進行)。我們以英語、粵語、國語及韓語為客戶服務——對萬錦、列治文山、士嘉堡及北約克的小業主和租客尤其有幫助。
LTB程序十分講究技術細節:用錯通知表格、日期出錯或漏掉一個步驟,都可能令案件延誤數月。第一次就把文件做對,通常是最快、最省錢的解決途徑。
法院LTB案件在安省的運作方式
大多數業主申請由向租客發出通知開始——例如就欠租發出N4通知(租客有14日時間繳清欠租,否則業主可提出申請)、就滋擾或損壞發出N5通知,或在業主或其近親真誠打算入住時發出N12通知。每種通知對內容和時限都有嚴格要求,通知有欠妥之處是申請失敗的常見原因。
租客也有自己的申請途徑,包括T2(租客權利——非法進入、騷擾、截斷基本服務)及T6(維修保養)。可獲的濟助包括減免租金、維修令及賠償。
只有LTB才能終止住宅租約,而且只有法院執行辦公室(執達主任)才能實際執行迫遷令。在沒有命令的情況下換鎖或趕走租客屬違法行為,會令業主承擔重大法律責任。
大多數出租單位受安省每年的加租指引規限,加租須以書面通知(N1表格)至少提前90日發出,且每12個月最多加租一次。2018年11月15日後首次用作住宅用途的單位則不受該指引規限。LTB亦可在小額索償法院$50,000的金額上限內判給金錢賠償。
我們的流程
情況評估
我們審查租賃協議、通信和其他相關文件,以了解爭議的全部範圍。
解決策略
我們制定計劃,通過談判、調解或必要時的正式法律程序解決爭議。
代理
我們代表客戶出席安省房東租客委員會(LTB)聆訊及其他論壇,協助達成有利的解決方案。
常見問題
LTB迫遷需要多長時間?
視乎申請類別及委員會的案件積壓情況而定。計及通知期、聆訊排期、命令發出以至執達主任執行,一宗有爭議的欠租迫遷案件由開始到結束通常需要數個月。妥善準備的文件可避免押後聆訊和重新入稟——這兩者是延誤最常見的原因。
業主可以為了自住而迫遷我嗎?
只有在真誠發出有效的N12通知、提前至少60日通知(須在租期結束時生效),並向租客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補償(或提供可接受的替代單位)的情況下才可以。業主或符合資格的家庭成員必須真誠打算在該單位居住至少一年。惡意N12迫遷可導致業主被判支付巨額賠償。
如果業主不肯維修,我可以怎樣做?
記錄問題、向業主發出書面通知;如問題持續,可向LTB提交T6維修申請。委員會可頒令維修、減免租金及作出賠償。自行扣起租金風險很大——可能令您面臨欠租迫遷。
業主可以隨意加租嗎?
對大多數單位而言不可以——加租受安省每年的加租指引上限規限,須提前90日發出書面通知,且每12個月最多加租一次。2018年11月15日後首次入住的單位不受指引上限規限。其他情況下,超出指引的加租須獲LTB批准。
上LTB需要請律師嗎?
不需要——持牌法律執業者(paralegal)有充分資格在安省業主與租客委員會(LTB)代表業主和租客,這也是我們的核心執業範疇之一。聘請專業代理的費用,通常遠低於因技術瑕疵而輸掉聆訊的代價。